It's amazing how much one can learn from reading blogs of wonderful writers from different fields.
转自张小娴的blog:
我們生而孤獨,直到我們遇到了另一個人,讓我們知道人生是可以沒那麼孤獨的。
是沒那麼孤獨,而不是不再孤獨。
一個人有一個人的好。下班後,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家,懶懶地趴在床上,用不著跟任何人說話。兩個人卻也有兩個人的好,當你疲倦的時候,有個人借出他的大腿給你趴上去,伸出他的臂彎給你枕著睡覺。
到底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願意接受他每晚的鼾聲?
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願意接受他睡覺時流口水?
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願意接受他早上醒來的口氣?
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也愛他身上的贅肉和他漸漸消逝的青春,知道自己也如他一般,正在一點點老去?
又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捨棄一個人孤獨的快樂和自由,無視愛情短命的本質,跟他形影不離?
要有多愛一個人,在床上醒著時,才會緊緊握著他的手,跟他一起滑入夢鄉?
要有多愛一個人,睡覺時才會用一雙手摟著他的肚子,用一雙腳牢牢夾著他的一雙腳,好像以這個姿勢宣告:你是我的。
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不會厭倦他?永不永不。
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跟他枕席廝磨到永遠,直到你們兩個都已經老得沒法再做那回事了。
and so I realise, it will be too hard for one as selfish as myself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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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自陈安仪的blog:
我印象很深刻的是,有一次,我在母乳協會的討論區看到有一個媽媽發言,表示她有一次在BURBERRY的專賣店裡,因為穿著樸素而遭到店員蔑視,於是她很火大,發揮財力購買其產品變成VIP,結果店員後來每次看到她都很客氣,對她畢恭畢敬。
我看完之後,只回了一句簡短的話,就把她氣得半死。我問:「請問,妳為什麼需要一個『店員』看得起妳呢?」
對我來說,一個人活在世上的價值,絕非「名牌」的力量可以加持,也不是按照「消費能力」多寡去計分的。對我來說,終日追求「名牌」,與終日追求「狗屎」沒什麼不同。人按照自己的能力過生活,既不必羨慕自己買不起的東西,也無須在意自己擁有與否。
有一次,有記者問李敖:「請問您穿的招牌紅夾克是哪一個牌子的?」我很喜歡李敖的回答:「我不知道它是什麼牌子。穿在我身上的,就是名牌!」
人如果能有這一分自信,豈不是更勝名牌上身?
看到BURBERRY的故事时,我只觉得服务员狗眼看人低,读到后来,我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思想确实还不够成熟,不能像陈安仪一样想得更深一点。虽然不认同李敖一贯对外的作风,但还是不得不承认他的思维之敏捷,观点之特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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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自蔡康永的blog:
算是善意的誤會吧
我閱讀可不是用功
我閱讀多半只是逃離
還有一些不甘心
逃離自己
逃離這個世界
不甘心自己
不甘心這個世界
真是心有戚戚焉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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